在3月4日召开的陕西省咸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大会上,咸阳市中级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宣教处处长李春丽分别被授予咸阳市“三八”红旗集体、咸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这也是该院首次在此项评选中双双获奖。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是该院一张特色“名片”,合议庭成员均由女法官担任,作为全国唯一一家非省会城市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她们以女性独有的耐心、爱心、细心不断创新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机制,试点推出“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首次与案件被告人签订“社区矫正责令书”,首次在庭审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通过一系列人性化司法关爱模式,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失足少年,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陕西省委、省高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陕西团省委、省综治委、省少儿工委等19部委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咸阳市团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号”,201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这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只是咸阳中院女法官队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这个坚强的团队中,全院46名女法官干警则是其中一道尤为亮丽的风景。行政庭庭长黄智慧忠诚履职,秉公执法,荣立个人二等功;宣教处处长李春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被省高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法官闫亚君注重调研,勤于笔耕,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全国获奖;法医魏婵娟严谨敬业,勇于创新,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法官王丽丽立足审判,勇挑重担,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法官丁辉兢兢业业,尽心尽职,被评为咸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法官韩瑶刻苦好学,认真钻研,被选派至德国进行访问学习……
在家中,她们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是良好家风传承者,她们以女性独有的耐心细致,如清泉般滋润着身边的每一位亲朋;审判台上,她们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展示着新时代女法官的靓丽风采。她们以纯朴善良的为民情怀、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踏实敬业的铁骨柔情让法徽光芒在她们身上更加璀璨夺目。(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