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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刑事执行检察 纠正刑期计算错误

摘要:报经院领导同意后,驻监狱检察室立即建议该看守所民警联系原判法院予以更正,并及时发函建议法院更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第二天,原判法院传真过来更正后的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陕西省铜川市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在对崔家沟监狱新收押服刑人员的检察中,及时审查裁判文书、开展教育谈话工作,坚持逐人检察与重点检察相结合,严格把好被刑事执行人员“入口”关。3月份,共依法纠正法院判决刑期计算错误案件两件。

    服刑人员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判决前共被羁押了2个月27天,但原判法院在折抵刑期时多折抵1天,导致对于某的刑期少计算1天。驻崔家沟监狱检察室了解情况后,及时查阅其原始档案,向管教干警了解情况,并与于某深入谈话,确认属于法院刑期计算错误,随后依法定程序立即向原判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纠正,法院于3月10日及时裁定予以纠正。

    近日,该院驻监检察室干警正开展收监检察时,适逢四川省某看守所将解回再审的服刑人员魏某重新送入崔家沟监狱执行刑罚,检察干警当即对魏某的裁判文书进行核查,发现法院判决书对魏某先行羁押的期限少折抵1个月,按照这份判决书,魏某将多服刑一个月。报经院领导同意后,驻监狱检察室立即建议该看守所民警联系原判法院予以更正,并及时发函建议法院更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判决。第二天,原判法院传真过来更正后的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通过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认真开展收监检察,崔家沟地区人民检察院有力的维护了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维护了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以司法理念的提升促进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钱真  韩建康)